問: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虧損彌補年限是如何規定的?
日期:2020/12/02
點擊:
上海昶盾趙經理回復: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p>
上海昶盾 24H 聯系電話: 18221346708 趙經理 (專業咨詢,答疑解惑)